重庆博文
重庆博文
客户服务/详情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

2020-04-28 | 浏览量:1132次

c34e0b31-abe4-41af-96c2-180e828542b5.jpg
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

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,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:

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44号)、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48号)、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77号)、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90号)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,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。

本公告发布之日前,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,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。

 

财政部 税务总局

2020年4月20日

推文底图.png

客户热线:

68088360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

客服QQ:2697930285 QQ交谈

微信公众号
Copyright © 2019 重庆博文财务管理有限公司
渝ICP备17009259号-1
技术支持:重庆互联网